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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5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二十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和谋划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继续推进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经济回升向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在主席台上。全会高度评价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在主席台上。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要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全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全会提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全会提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深化联合作战体系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步入会场。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机制改革,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会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全党上下要齐心协力抓好《决定》贯彻落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宏观政策,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切实搞好“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工作。全会指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监测、防控措施,织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舆论引导,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要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引领全球治理,主动塑造有利外部环境。全会强调,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和现代化建设能力。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视工作。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丁向群、于立军、于吉红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全会决定,接受秦刚同志辞职申请,免去秦刚同志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李尚福、李玉超、孙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尚福、李玉超、孙金明开除党籍的处分。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2024-07-22 10:11
关于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民电〔2023〕80号),全国民政系统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在综合评审、统筹考虑基础上,确定了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等120个单位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王静等240名个人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见附件)。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电话:(010)58123268,58123262传真:(010)5812327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721邮箱:binzangchu2019@163.com附件: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2日附件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120个)北京市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大兴区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天津市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天津市第二殡仪馆河北省张家口市殡仪馆唐山市民政局邢台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邯郸冀南新区殡葬服务管理中心河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山西省晋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太原市民政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殡葬服务中心赤峰市民政局杭锦后旗殡葬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辽宁省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大连市金普新区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鞍山市民政局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锦州市殡仪馆吉林省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吉林市殡葬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黑河市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七台河市殡仪服务中心上海市上海市益善殡仪馆奉贤区民政局青浦区殡仪馆江苏省南京市殡仪馆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张家港市殡仪馆连云港市殡仪馆扬州市殡仪馆句容市民政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殡仪馆宁波市奉化区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温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安徽省蚌埠市殡仪馆安庆市民政局芜湖市殡仪馆淮南市民政局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福建省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漳州市殡仪服务中心南平市殡仪馆福州市民政局江西省南丰县殡仪馆鹰潭市余江区民政局赣州市民政局九江市殡葬事务中心江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山东省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沂水县民政局青岛市黄岛区殡仪馆博兴县民政局广饶县殡葬管理所山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河南省禹州市殡仪馆濮阳市民政局漯河市殡仪馆息县民政局遂平县殡仪馆南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江陵县殡仪馆十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谷城县民政局湖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处南县民政局衡阳市殡仪馆岳阳市殡葬执法支队长沙市民政局广东省广州市殡葬管理处汕头市民政局河源殡仪馆梅州市殡仪馆东莞市民政局江门市殡仪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梧州市民政局海南省东方市民政局重庆市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武隆区民政局万州区殡仪馆四川省南充市殡仪馆宜宾市殡仪馆眉山市民政局资阳市雁江区殡仪馆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贵州省赫章县殡葬服务中心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遵义市殡葬行业协会云南省富源县殡仪馆大理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云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陕西省旬邑县殡葬事务中心西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宝鸡市民政局榆林市榆阳区殡仪殡葬事务中心渭南市民政局甘肃省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嘉峪关市殡仪馆山丹县民政局青海省西宁市殡仪馆海晏县西海殡仪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殡仪馆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库尔勒市殡仪馆乌什县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殡葬服务中心部属单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240名)北京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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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西郊殡仪馆负责人杨永生 绥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崔 涛 双鸭山市殡仪馆殡仪服务股股长吴金梅(女,朝鲜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李泰然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上海市罗卫杰 上海市龙华殡仪馆化妆组主管方松鹤 上海市宝兴殡仪馆副主任陶慧娥(女) 浦东新区殡葬管理所所长姚剑锋 闵行区殡仪馆炉化组组长程 华(女) 奉贤区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沈 健 嘉定区殡仪馆业务组组长侯慰新 松江区殡仪馆主任包全洪 金山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杨 荣 崇明区殡仪馆副主任江苏省潘学刚仪征市殡仪馆火化工李清清(女) 南京市六合区殡仪馆馆长李义锋 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余迎崟(女) 无锡市殡仪馆遗体整容师胡春庆 苏州市吴中区殡葬管理所所长蔡成如 如皋市民政局殡葬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刘 兵 灌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程培坤 淮安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主任顾江河 响水县殡仪馆负责人张保平 宿迁市民政局局长史维雄 泰兴市殡仪馆馆长周 诚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浙江省周开余 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科科长朱梦晓 海宁市殡仪馆殡葬服务科副科长杨良康 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组组长陈振辉 宁波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三级调研员沈 华(女) 湖州市殡仪馆副主任伍焕海 绍兴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朱 奕(女) 金华市殡仪馆主任刘 飞(女) 舟山市殡仪馆服务科科长叶杰峰 台州市殡仪馆主任陈 珺(女) 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一级调研员安徽省李 青 淮北市殡仪馆业务部副主管、遗体整容师孙宗平 当涂县民政局副局长李光辉 滁州市火化殡仪馆业务副部长兼收殓组组长王汤梅(女) 宁国市民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左孝银 池州市殡葬事业管理所副所长高德国 霍邱县民政局副局长刘 彬 宿州市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黄万龙 铜陵市殡葬管理所所长王小明 黄山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石继军 合肥市小蜀山陵园主任福建省姚远见 福清市殡葬管理所所长朱艺璇(女) 厦门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钟添凤(女) 龙岩市民政局慈善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费晏忠 三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科长张新琴(女) 泉州市殡葬协会会长朱建华 莆田市民政局副局长吴东华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殡葬改革管理办公室干部周理宗 屏南县殡葬执法大队负责人林建水 福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江西省熊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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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二级调研员广东省司马辉芳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二部部长戴延良 广州市花都区殡仪馆馆长曾灼新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深圳殡仪馆综合业务组业务主管孙晓瑜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珠海市殡仪馆火化工范现强 佛山市殡仪馆火化班班长卢胜和 始兴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卢运红 博罗县殡仪馆火化车间主任李 超 中山市殡仪馆综合业务股副股长茹法坚 阳江市殡仪馆副馆长易 军 肇庆市殡仪馆办公室主任郑见明 揭阳市揭东云山殡仪馆负责人邓立超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二级主任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刘新荣 柳州市殡葬管理处遗体整容师黄 双(壮族) 百色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黄金昌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外勤部部长梁桂香(女,瑶族) 玉林市殡仪馆办公室主任肖 玮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二级主任科员海南省陈剑锋 海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邱天华 海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重庆市许 俊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遗体接运工冯胜斌 渝北区殡仪馆殡殓服务部副主任唐 强 渝中区安乐堂(殡仪服务站)负责人 廖江宏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殓运科班组长张 平 万州区殡仪馆馆长李小何(女) 重庆市北碚殡仪馆馆长郑绍清 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主任陈金树 城口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所)负责人叶亚平(女)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业务科科长杨宗志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一级调研员四川省邹继光 成都市殡仪馆火化工朱菊英(女) 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龚键伟 泸州市殡仪馆殡仪办公室负责人吴 奎 中江县殡仪馆馆长何 庞 绵阳市殡仪馆火化组组长肖 洪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王洪全 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馆长敬海涛 乐山市殡仪馆火化一车间主任曹雨林 汉源县殡仪馆火化工梁 勇 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殡仪馆馆长黄紫龄(女) 会理市殡仪馆馆长安 亮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贵州省倪秋燕(女) 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灵堂主管顾汉成(白族)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何里波遵义市民政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吴开彪(苗族) 安顺市殡仪馆火化场场长王勇军(土家族)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祁登敖 金沙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金圣青 兴义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火化车间主任赵永泉 福泉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云南省李顺安 昆明市殡葬管理处处长李 可 昆明市殡仪馆业务一科副科长张卫华 曲靖市沾益区殡葬管理所所长黎文强 易门县金山殡仪馆副馆长杨继刚(白族) 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火化工王 东 楚雄市殡仪馆遗体接运工田洪江(壮族) 个旧市殡仪馆火化工饶勇德 弥渡县殡仪馆遗体接运工西藏自治区                   永忠郎加(藏族) 昌都市殡仪馆(市公墓管理站)火化工陕西省管山岗 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主任王永宏 黄龙县殡葬管理处主任储召文 汉中殡仪馆遗体整容师雷 涛 商洛市商州区殡葬殡仪管理所所长甘肃省刘万胜 兰州市殡仪馆副主任杨君明 天水市殡仪馆馆长姜爱军 武威市凉州区殡仪馆副馆长青海省昂永霞(女,藏族) 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王 欣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汤继凯 伊宁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田宝武 和田市民族陵园管理所负责人吾尔尼沙·艾买提(女,维吾尔族) 哈密市伊州区殡仪馆办公室主任殷莉静(女) 若羌县民政局局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沈玉蓉(女) 第二师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部属单位徐晓玲(女)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生命文化学院副院长李玉光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基础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殡葬协会王宏阶 中国殡葬协会殡仪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版权说明:文章内容来自安顺市人民政府,其用途仅限内部交流;感谢原创作者,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024-01-03 13:31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云南省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省民政厅成立省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面向殡葬服务应急保障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经全国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确定云南省拟推荐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5个和先进个人8名(详见附件)。按照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12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71—65732613监督电话:0871—65732025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殡葬中心(云南省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50224附件:云南省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2023年11月30日附件:云南省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一、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5个)云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曲靖市富源县殡仪馆保山市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楚雄州民政局大理州大理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二、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8名)李顺安 昆明市殡葬管理处处长李 可 昆明市殡仪馆业务一科副科长张卫华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黎文强 玉溪市易门县金山殡仪馆副馆长杨继刚 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遗体火化工王 东 楚雄州楚雄市殡仪馆遗体接运工田洪江 红河州个旧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工饶勇德 大理州弥渡县殡仪馆遗体接运工
2023-12-04 14:32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民电〔2023〕80号)要求,我区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的2个集体和1名个人,已经民政部审核通过,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再次公示:一、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一)银川市殡仪馆(二)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二、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王欣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电话:0951-5915560、5915589。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和14:00-18:00。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11月28日
2023-12-04 14:04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工作要求,陕西省民政厅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推荐工作,在各市、县(区)民政局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基础上,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拟推荐5个集体和4名个人参加全国评选。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一、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一)宝鸡市民政局(二)渭南市民政局(三)西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四)旬邑县殡葬事务中心(五)榆林市榆阳区殡仪殡葬事务中心二、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一)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主任管山岗(二)延安市黄龙县殡葬管理处主任(技术工二级)王永宏(三)汉中殡仪馆工人、整容师(技术四级)储召文(四)商洛市商州区殡葬管理所所长(技术工三级)雷涛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电话:029-63917575、63917572。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和14:00-18:00。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陕西省民政厅2023年11月20 日
2023-11-2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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